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凡省辖市以上书法家协会、美术家协会会员、在书画艺术上有一定造诣、承认本院章程、拥护本院宗旨的,经本人申请,本书画院批准,均可成为本院会员。
会员的权利
1、有入院和退院的自由。
2、有优先在中国新闻报及网站发表文章、作品的权利。
3、有应邀参加本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。
4、有权对本院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及要求。
5、有推荐优秀书画人才入院的权利。
会员的义务
1、遵守本院章程和有关制度,积极参加本院活动;
2、交纳任务(作品)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凡入会会员每年度须按照规定交纳作品任务(暂定四尺整张作品肆幅,横竖各二)。
3、按时交纳会员费。
4、积极参与和支持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两年内无故不参加活动者,视作本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。
5、本院任务作品用于院内收藏、交流赠送、书画评选、书画展览活动,部分作品进行评估后拍卖。